在海運提單上,有個角色往往被我們忽略,但它的重要性不可小覷,它就是通知人。通常海運提單在目的港信息部分有兩個公司甚至三個公司需要填寫,一般為Consignee和Notify party。有的船公司提單還會列有the First Notify Party和the Second Notify Party。
區(qū)別Consignee和Notify Party
Consignee指收貨人,一般是目的港客戶,也就是真正的買家,信用證支付條件下,一般會是銀行。
Notify party指通知方,是指的是目的港客戶的聯(lián)系方,若是客戶自己就可以填寫為Same as consignee,否則一般會標示為客戶在目的港的代理商或貿(mào)易商。
通知方存在的意義
貨到目的港后,船公司會將到貨信息第一時間通知通知方,以方便由通知人通知收貨人提貨,或者做其他處理。防止提貨不及時,造成滯港滯箱費甚至巨額罰金。所以,為了防止通知不到,有的時候,會有二個通知人。因為在信用證支付條件下,提單上的Consignee往往是開證行,而非真正的收貨人;當所有單據(jù)交到開證行時,開證行會通知真正收貨人進行議付等流程。
填寫不可隨意
很多情況下,通知人被當做通知人時并不知情或者并未事先溝通好,導致到貨通知不能及時到達收貨人手里,從而造成提貨延誤和額外的費用產(chǎn)生。這就需要在確認提單時,通知方一欄也要格外注意,不可隨意。
關(guān)于To order
有時我們會碰到To order 提單。To order提單泛指指示提單。一般格式為‘To order of xxx’,需要‘xxx’的背書才能轉(zhuǎn)讓或者提貨。如果提單上收貨人欄只有‘To order’,這時的含義就是‘To order of shipper’,需要‘shipper’的背書。通知人只起到通知收貨人的作用,與背書無關(guān)。
關(guān)于通知人的疑問
1)如果提單的收貨人和通知人不一致, 一般貨到通知是發(fā)給誰的?
一般是通知收貨人的。多數(shù)提單都是以通知方的信息作為目的港船代理聯(lián)系收貨人的主要信息。 因為多數(shù)提單的收貨人為To order,不直接具名。有時,被通知人聯(lián)系不到,會找收貨人,或有必要時聯(lián)系發(fā)貨人。
2)做提單電放,該給誰?
收貨人。無論是正本還是電放,都是物權(quán)轉(zhuǎn)移,其根本就是要轉(zhuǎn)移到物權(quán)人手里。真正擁有貨權(quán)的就是收貨人。
3)提單收貨人和通知方都為To order 可以嗎?
從表面上看,這樣操作方便,可以轉(zhuǎn)讓給任何收貨人。但實際操作中一般船公司規(guī)定,提單收貨人和通知人不能同時為To order。只能有一個,這也是為了防止貨運風險。
4)客戶信用證要求提單上通知人欄一起寫兩個公司,這樣可以嗎?
有的船公司提單會有第一通知人和第二通知人,如果沒有的話可以在一個通知方下面填寫兩個公司。
5)收貨人To order的情況下,海運提單上面的通知人可以提貨嗎?
不會,當船公司正本提單的收貨人為To order時,發(fā)貨人不背書寄給客戶,收貨人是提不到的,更別說通知人了。
6)客戶要求,提單的通知人一欄顯示To order,可以嗎?
最好不要To order。畢竟通知人的作用是及時了解到貨情況,通知收貨人及時收貨。一般通知人如果沒有,可以寫Same as consignee。
7)提單的收貨人To order,通知人是 Same as consignee
如果收貨人是To order, 一定要提供一個有具體聯(lián)系方式的Notify party, 否則船到港之后,會由于無法通知到進口商或相關(guān)責任方而導致貨物無法被提領(lǐng),甚至有可能導致被海關(guān)沒收等嚴重后果。如果是要申報AMS/ACI的話, 還有可能導致被對方海關(guān)處以巨額罰金。
8)To order提單需不需要通知人背書 ?
如果提單的收貨人是To order,且之后沒有其它內(nèi)容,比如:不是To order of the XXX,那么,這叫做空白指示提單,需要Shipper(發(fā)貨人)背書。Notify party是目的港的通知人,與背書無關(guān)。
9)貨已到港,客戶說通知人的抬頭沒寫全,要求改單,否則無法清關(guān)。是否真的影響呢?
通知人抬頭錯誤不會影響,只要提單上的收貨人正確,通知人信息只要不影響判定真實性,不會影響目的港客戶清關(guān)提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