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萬海航運發(fā)布公告稱,客戶應嚴格遵守萬海航運(WHL)的任何規(guī)則以及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或公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單上的聲明、包裝、標簽、重量、運輸或貨物的處理、處置,并應在將貨物交付至WHL指定地點、倉庫或碼頭之前,按照上述要求以及承運人或承運代理人的要求,如實、準確地申報貨物。
即日起,如果所附的報關單和運輸單不真實、不準確,萬海航運(WHL)有權在運輸過程中隨時停止或暫停貨物的交付或終止貨物的交付合同。由客戶(包括托運人、通知方和收貨人)承擔此費用以及由此產生損失造成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罰款、沒收、律師費、訴訟費等,此外,還應支付以下懲罰性賠償金:
? 如果違反相關要求的貨物為危險品貨物,則懲罰性賠償金為每集裝箱30000美元。
? 如果違反相關要求的貨物為非危險貨物,懲罰性賠償金為每集裝箱20000美元。